《旅遊景點介紹》
1913年時,「宜蘭振拓株式會社」於花蓮港廳花蓮港街租得土地1520坪,並成立「花蓮港工場」(今花蓮酒廠舊址),以製造紅酒、米酒為主,除花蓮港酒工場之外,「宜蘭振拓株式會社」另有淡水、玉里兩處工場。日人實施酒專賣的計畫大概可推溯到1914年,賀來佐賀太郎昇任專賣局長時,其有感在台實施的專賣收入(鹽、樟腦、阿片、煙草)日漸減少,因此提議增加「酒」專賣一項,以提高歲收,但此提案一提出,即因業務和負責酒造稅徵收的財務局重疊而遭反對,各方也多不表支持,甚至日本國內也出現許多反對聲浪。直到1919年田健治郎上任台灣總督後,提拔賀來佐賀太郎為總務長官兼任專賣局長,賀來佐賀太郎遂把握此次機會,再度提出酒專賣政策,先後說服田健治郎及任本內閣總理等人,並於1922年3月在日本議會正式通過此議案。
1979年,台灣省政府通過「台灣省政府公用財產置產變產作業要點」,1980年公賣局依此要點提出「菸酒增產方案」,計劃建設以生產紹興酒、啤酒、米酒、高粱酒為目標的新工廠,並報請省主席協調中央各部會以專案方式核准。花蓮酒廠依此計畫,首先申請變更酒廠原址為商業用地,另在美崙工業區購買建廠土地24.86公頃,1981年委請榮華工程顧問公司負責規劃設計監造,最後在1988年結束舊廠業務將廠房遷至新廠。隨著酒廠遷廠也結束舊花蓮酒廠六十餘年的製酒歷史。
資料來源:花蓮酒廠官方網站介紹
黃雞廣場,戶外的表演活動廣場,為什麼叫黃雞廣場,以舊酒廠所產黃雞酒來命名
場區內原住民正展式這他們的手工藝品
這個也是原住民的手工藝,這裡不定時會展出各式各樣的手工藝文化
在黃雞廣場看到正在新建或是修建房屋
這裡也是展示場地,紅酒A廠、B廠、紹興酒廠、糖蜜館、紅露館及小米酒館,多元的規劃場地
還有一些視覺藝術作品展示
黃雞廣場
小米酒劇場,做為劇場教室或藝術電影之用
這個一角就是酒廠文化生活館,原為酒廠辦公廳,單看這些木製窗台,這才叫做藝術,現在的房子都是鋁門窗一點都沒有感覺了
酒廠文化生活廳,原酒廠行政中心,裡面介紹未來規劃與願景,新舊酒廠的文化
從行政中心進來,就會到達這個場地,也是黃雞廣場的頭端
其實我只有拍一些,其實裡面有更多的藝術、文化、酒廠的歷史等這大家來這裡開發,如果真要細心品味的話,可能要花上一天的時間,因為裡面真的很大,展示的藝術文化真的都是用”心”,所以如果您是一個喜歡藝術文化的人,這裡應該是必來之處,其實就在花蓮市區,走路都會到,這裡也很適合下雨天來走走,吸收一些文化氣息,讓自已看起來陽光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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